公告/通知
紧急公告
时间:2024-03-29
各合作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结算行为,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拟收回部分供应链票据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拟收回供应链票据范围
1.本公司已确权的融资期限6个月以上,且截至本公告日尚未融资、拆分和流转的供应链票据。
2.接收方为中交集团外部单位。
二、收回方式
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主动联系开具供应链票据的项目部,提出终止供应链票据的意思表示,公司将与各供应链平台沟通确认终止该票据,并在接收到各单位意思表示起7个工作日内以等额现金支付。
特此公告!
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
2024年3月29日